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1. 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2. 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3. 知识产权的收益;
4.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5.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
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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